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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制药六厂南直路厂区公共工程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议标
来源:pg电子 日期:2024.08.12 浏览量:2949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pg电子制药六厂南直路厂区公共工程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议标名称:pg电子制药六厂南直路厂区公共工程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议标

二、项目要求:

1、项目范围:

1)熟悉项目文件和合同,审查施工方案和计划;

2) 检查施工准备情况,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3)安全监督;

4)合同管理,与施工方协调沟通;

5)项目变更及签证审核;

6)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7)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评估,竣工资料审查等工作。具体监理内容参考相应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8)工程档案整理。

确保改造后的系统能够安全、可靠、高效、合规运行,满足公司运营及安全保障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可以全面提升景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满足未来多功能产业置入的要求,为未来招商运营打下良好基础。

2 工期:施工单位进场至工程验收结束时间为3个月,待工程决算审计阶段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3 技术答疑人电话:朱祥涛   联系电话13936002902

……详细要求等详见招议标文件。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议标。

四、投标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单位应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等资质文件。

3 根据《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等文件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具有投标人企业法人书面任命文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在合法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连续(20244-招标公告发布日前)缴纳社保明细。

5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单位须具有近3年以来不少于一份的主要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等)。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 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时间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投标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目录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登记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及企业法人书面任命文件。

6)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

7)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8)投标登记表

9)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付款方式:

电汇;双方签订监理合同,待施工工期过半时,支付监理合同总金额的30%,待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60%,待施工单位上交全部工程内业及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结清剩余金额10%监理费。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八、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812日—2024819日,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rm-new-qsc.alovemc.com:90 )进行报名。新注册供应商,注册时需上传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
2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pg电子采购系统。
地点:详见pg电子采购系统。
3
、相关费用
1
)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在SRM系统报名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供应商端;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pg电子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注意缴纳的截止日期,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注: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帐户。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必须注明招议标名称,如格式允许增加注明招议标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艳        联系电话:0451-51870068

电子邮箱:liy@alove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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